问题 | 结婚证丢了在外地可以补办吗 |
释义 | 结婚证丢了不可以在外地补办。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一、离婚两次了第一次的离婚证还能补办吗 离婚证是可以进行补办的,因为当事人的离婚档案室永久保存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一个人补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个人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 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三、结婚证怎么办没有结婚证怎么办理离婚 没有结婚证怎么办理离婚的方式如下: 1、夫妻一方没有结婚证的,可以直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另一张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夫妻双方都没有结婚证,夫妻二人先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证明或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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