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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临时董事会会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释义
    临时董事会的召开条件包括:股东提议需代表超过10%的表决权、董事提议需超过三分之一的支持、监事会提议。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若董事长无法履职,则由副董事长代替,若副董事长也无法履职,则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选一名董事来召集和主持。
    法律分析
    临时董事会召开的条件是:
    1、代表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2、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
    3、监事会提议。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拓展延伸
    临时董事会的召开条件及程序
    临时董事会的召开条件及程序根据公司法规定,临时董事会的召开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临时董事会的召开必须经过董事会的决议,并且在决议中明确召开的目的和议程。其次,召开临时董事会需要提前通知所有董事,并确保董事会成员的出席。通常,通知应提前一定时间,并包含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等信息。召开临时董事会时,还需要确保会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遵循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会议进行中,应按照程序进行讨论、表决和记录,并确保会议决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总之,临时董事会的召开条件及程序是确保公司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重要环节。
    结语
    临时董事会的召开条件及程序是确保公司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重要环节。根据公司法规定,临时董事会的召开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提议方的表决权、董事提议和监事会提议等。在召开临时董事会时,必须经过董事会的决议,并提前通知所有董事,并确保会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会议中应按照程序进行讨论、表决和记录,以确保会议决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通过严格遵守这些条件和程序,可以保证公司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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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4: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