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补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完成修改更正。更正申报需全员全额申报,差额扣款。申报错误更正后,如涉及补缴税款,按规定加收滞纳金。需提供收入凭证等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或者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流程。 1、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逾期则不予受理。 2、纳税人变更名称或地址变更造成税务迁移的,纳税人应当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变更登记核准(备案)通知书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变更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存);纳税人开户银行及账号变更的,纳税人应当先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再提出退税申请,在《退(抵)税申请表》中说明情况并填写变更后的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 纳税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提供或者扣缴申报的个人信息、所得、扣缴税款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修改。扣缴义务人拒绝修改的,纳税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