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产证需要购房合同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产证的办理材料需要购房合同,除此之外其他需要的材料有: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购房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一、办房产证发票原件收回吗 会收走,但办完后发票也会还给你。除了提取公积金需要购房发票外,办理房产证也需要提供购房发票。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1、房屋登记申请表、2、购房合同、3、购房全款发票、4、房屋平面图、5、申请人身份证、6、房产契税完税凭证,7、以及登记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房产证去掉一个人名字怎么办理 房产证去掉一个人名字的办理方法如下: 1、产权人将房屋的部分产权卖给加名人。双方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缴税凭证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增加加名人为房屋共有人; 2、可以通过房屋产权赠与的方式。产权人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加名人。双方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加名人为房屋共有人; 3、析产登记。根据相关协议、法律原则和一定的标准,将共有房产这一财产分割,而分属各所有人所有的行为称为房产析产。析产登记即是减去房产证上的某个名字,多以离婚夫妻双方分割财产等场合出现; 4、携带买卖合同或者赠与合同,以及身份信息材料,到房产登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完成后,重新领取房产证。 一、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5、身份证复印件;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7、已婚的需要婚姻证明复印件。 二、房产证办理条件如下: 1、房屋已经完成竣工验收; 2、开发商已经完成初始登记; 3、当事人向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4、登记机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完成登记。 总而言之,房产证去掉一个人名字可以通过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的方式、携带买卖合同或者赠与合同,以及身份信息材料,到房产登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完成后,重新领取房产证。 三、办理完房产证已经开了发票还能拿回去吗 房产证是证明房子的所有权,而发票是你所买房屋缴纳的税收等,不用收回。不过如果你是按揭贷款的,那么购房发票至少有两张,一张是首付款发票,另一张是银行贷款批下来以后,转账到开发商账户里的时候尾款发票,合计是购房总价。 一般业主都可能遗忘取发票,但是发票至始至终都是可以开的,只要你找到开发商即可,出示你的证件与购房合同或者房本就行。补充:办理房产证都需要哪些材料:房屋登记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房产契税完税凭证,以及登记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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