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税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
释义 | 1、每月工资收入扣除免税的社保费用和公积金后,应纳税所得税额:2941.50-94.90-20.34-62.83=2763.43元,低于3500元,不需要缴纳个税。 2、转让专利权应缴纳个税按特许权使用费计算:50000X(1-20%)X20%=8000元。 3、3月份到贵州大学讲学两次,每次取得收入1000元,合计2000元,应按一次计算,应缴纳个税:(2000-800)X20%=240元。 4、国家文学奖收入免征个税,稿酬应缴纳个税减征30%,笔稿酬收入应缴纳个税: 15000X(1-20%)X20%X(1-30%)=1680元, 5、彩票中奖按偶然所得计算个税:1100X20%=220万元, 6、年终奖20000元,平均月收入:20000/12=1666.67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当月扣除限额和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差额:3500-2763.43=736.57元,年终奖应缴纳个税:(20000-736.57)X10%-105=1821.34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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