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2021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等。 住房租赁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在全日制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进入就读的学校。 (2)毕业两年内在南京市各类企业(含在宁部、省属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南京市参加失业保险。 (3)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是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在宁自主创业为个体工商户或就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本人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属申报范围。 法律依据: 《南京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操作办法》 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因申请人租住房屋拆迁、申请单位集体宿舍等,自愿放弃领取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应向发放区人社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因申请南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需退还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按要求退回至发放区人社部门指定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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