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如何判定夫妻感情不和谐? |
释义 | 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感情破裂且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此外,还需要准备离婚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并提供感情破裂和财产分割的证据。如果对方有过错,还可以要求赔偿。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分析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卖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出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0)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一、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想离婚的一方写好起诉状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会受理立案; 3、受理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成功不再开庭审理,调解失败法院安排开庭; 6、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说明起诉离婚理由、财产分割请求和孩子归属要求的离婚起诉状; 2、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原件; 3、感情破裂的证据; 4、财产证据; 5、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 总之,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当事人需要向法庭提交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证据,只有这样法院才会判离,同时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还可以要求赔偿。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离婚是一项法律程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的主要原因之一,当事人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离婚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以及证明感情破裂和财产分割请求等的证据。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会作出离婚的判决。如果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予以准予离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有过错的一方还可以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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