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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集体土地上房屋做到强拆合法吗
释义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因为我国目前只有司法强拆,也就是说由人民法院作出强拆的决定,再由行政机关去执行。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国在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已经取消了行政强拆,即对被征收人的合法建筑不得进行行政强拆,只能进行司法强拆。换句话说,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必须要拿到法院作出的司法强拆裁定书,才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如果被拆迁人的房屋本身就是违法的,私自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则房屋征收部门可以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但是不能代替房屋的所有人去直接拆除。
    一、什么是司法强拆?申请司法强拆的条件有哪些
    司法强拆是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司法强拆是不是合法的,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有合法的依据进行司法强拆的,例如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的等,就是属于合法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行政单位违法强拆怎么办
    行政单位违法强拆可以通过投诉举报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行政部门强拆行为不一定违法,具体可以结合以下规定判断强拆行为是否合法: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3、《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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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1:0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