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 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比例分割。 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则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如果无法查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视为按份共有,不能确定出资额比例的,视为等额享有。 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一、未婚同居财产怎么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的共同财产处理。在同居关系结束的时候,对同居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有协议的,应当按协议去处理;如果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的原则,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来分割,具体而言主要是考虑到双方出资的数额来分割的。当然个人财产就归个人自己所有,与另外一方没有关系。 二、同居期间出现财产纠纷如何处理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