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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熊孩子乱打赏还能追回打赏金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不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打赏行为无效,可以追回打赏。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判断此类熊孩子的打赏金能否追回需根据上述因素进行甄别。若打赏的金额符合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则打赏金无法追回。若打赏的金额超出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则该打赏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可以追回,但若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则行为有效,不能追回。
    成年人或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对主播的自愿打赏可视为赠予行为,在赠予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若无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者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予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情形的,不可撤销赠予。因此,若无上述法定情形,则打赏金无法追回。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9.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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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0: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