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 第四百零四条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2、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指使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或者受贿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4、其他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提请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定罪证据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四、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