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律对结婚彩礼钱的数额是没有规定的,一般彩礼的数额,根据当地情况、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各方面因素而定。如果男方已经给付彩礼,但双方没有结婚的,彩礼钱应予返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