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典当行典当房屋的流程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出典人须持有效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到典当行申请典当,由典当行确认证明文件,并作必要的调查了解。 1、私产:产权所有者须持房屋产权证、本人身份证多人共有的,所有权益人都必须出示身份证和签字盖章。 2、集体所有的房产:须持介绍信、营业执照、房产证、法人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私章)。集体厂矿须持职代会证明或董事会决定。法人身份证和经办有身份证等。 (二)出典人与典当行签订典当合同,按照典当规则确定典期、典金、典息及综合手续费等。 (三)典当合同公证。由出典人与典当行,一起到公证机关对典当合同进行公证。 (四)他项权利登记。由出典人与典当合同、公证书等到市产权监理处,办理房屋产权他项权利登记的有关手续。 (五)出典人应将所典房屋钥匙交典当行保管,由典当行开具正式当票,支付出典人典金。 典当期满,出典人还回典金,赎回所典房屋。否则,典当行当按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典当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典当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 典当当金利息不得预扣。 第三十八条 典当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 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 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 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 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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