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必须设立董事会?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必须设立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不需要设立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少或者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执行董事,无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是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的业务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活动的指挥和管理,负责公司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的报告。董事会必须执行股东大会作出的决定。中国法律分别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的五项条件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形成公司资本,公司资本是公司设立后开展经营活动的物质条件,也是公司对外承担债务责任的保证。从我国实际情况看,对公司的股东出资规定最低限额是必要的。股东出资的最低限额也就是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这里所讲的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共同出资额,本法规定其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要有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当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法确定公司名称,并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内部组织机构。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立,本法有专门规定,应按规定执行。 (5)有公司住所。公司住所是指公司登记事项中所明确的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它对于确定公司登记机关以及公司在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和法律适用有着重要作用,是公司设立的条件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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