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是: 1、法院应当自债务企业破产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三次; 3、人民法院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当在债权申请期满后15日内召开; 4、确认破产财产和债权; 5、分配破产费用; 6、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经注册会计师核实后报授权部门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