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资达到一定标准是要交个人所得税的,工资税收是有一定的计算标准的。一、工资税收标准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个税起征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8年10月1日之后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最后劳动者拿到手的工资,也就是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根据最新个税法中的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开始,我国就已经上调了工资个税的起征点,从之前的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从这点上来看,如今只要月工资数额超过了5000元的,那么对于超过的部分,才需要按照最新个人所得税标准来计算应当缴纳的个税数额。二、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三、工资个税六大项的内容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额扣除。3、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5、住房租金: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