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毒品犯罪中,主观故意是构成犯罪的重要条件之一。对于持有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其只是误认为所持有的物品不是毒品,是否构成毒品犯罪的主观故意成为了关键问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非法方式持有毒品罪,对于“故意持有”的情形,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持有的情形。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麻醉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持有毒品罪中,持有毒品行为以明知是毒品为基础,因此主观方面要体现出故意。 结论:故意持有毒品是构成毒品犯罪的必要条件之一,如果犯罪嫌疑人只是误认为所持有的物品不是毒品,无法构成毒品犯罪的主观故意,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持有毒品罪,法律还规定了其他的主观故意形式,如明知是毒品但以为数量不足以构成犯罪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