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贷款购买的的房子可以用来申请贷款。对于被用于作抵押的房子,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其应有明确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如果是有争议的或是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房子,是不能被用作抵押贷款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