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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提交答辩状会带来怎样的法律后果?
释义
    离婚诉讼中不提交答辩状的后果及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和管辖权。答辩状可书面提交或开庭时口头答辩。离婚案件应当出庭审理,但可申请不公开审理。调解无效时,法院将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作出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离婚诉讼应由一方当事人提起,管辖原则为原告就被告,但可根据居住情况和特殊情况确定管辖权。
    法律分析
    大家对于答辩状的理解千万不要认为答辩状就是必须要提交的文书,只不过绝大多数的人为了能够争取到法庭对自己公平的判决肯定是要交答辩状的。因为通过精彩的答辩和相关的证据,最终原告方败诉的也并不是没有。有些离婚官司当中的被告方,可能当时就没有向法庭提交答辩状,那么,离婚诉讼不写答辩状的后果是什么?
    一、离婚诉讼不写答辩状的后果是什么?
    答辩可以开庭时当庭答辩,也可以提交书面的答辩状。书面的答辩状可以开庭前提交,也可以在开庭时提交。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二、法院如何审理离婚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
    三、诉讼离婚应该向哪里提出?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结语
    在离婚诉讼中,答辩状的提交并非必须,但为了争取公平判决,大多数人还是会选择提交。事实上,通过精彩的答辩和相关证据,原告败诉的情况也并非没有。对于未提交答辩状的离婚案件,后果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离婚诉讼中,审理过程需要当事人出庭,但特殊情况下可以提交书面意见。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涉及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离婚诉讼的提起应该根据一般原则选择合适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五章 证 据 第三十六条 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五章 证 据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五章 证 据 第四十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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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6:5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