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 1、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已有户口的提供)(原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 4、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 5、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入户地住房系农村地区的提供)(原件); 6、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一、办理步骤 1、先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咨询,了解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2、向迁入公安局提供申请资料,公安部进行资料审核,申请人按说明再补充材料进行重新审核,取得迁入函 3、迁出户籍,然后咨询原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所需要的证件和材料,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原户籍开出户口迁移证 5、持各种证件材料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发给新户口本并办理新身份证 二、外地人迁户口入成都后,可以享受本地什么待遇? 1、购房入户(70平米以上的住房,只办两个人的户口); 2、学历入户(大专学历和档案)无住房面积限制; 3、暂住入户(IC卡暂住证2年和2年以上的社保)住房面积小于70平方的实用,满足其中任何一条均可申请入户成都;还有几种入户方式比较生僻点就不罗列了,这3种是做常见的入户哈! 4、孩子读书问题外地人换本地户口,需要正当理由,如结婚。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迁入地相关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