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对政审对象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的审查2、政审对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3、政审对象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4、对政审对象有无犯罪记录情况的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归侨人数较多地区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代表。 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参加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的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