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第二次身份证所需的材料是什么? |
释义 | 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程序和时限。公民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需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公安机关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发放身份证不得超过60日。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0日。急需使用身份证的可申请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及时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分析 第二次办理身份证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拓展延伸 办理身份证遗失补办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身份证遗失补办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遗失声明书;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公安机关出具的遗失证明;4.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申请表格;7.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等);8.支付补办费用的凭证。在办理过程中,需前往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办理,提交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和登记。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查阅相关规定,以确保准备齐全。 结语 办理身份证需要填写申领登记表、交验户口簿。公安机关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发放身份证。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0日。急需使用身份证的可申请临时身份证。遗失补办需准备相关材料,如声明书、遗失证明等。具体所需材料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异,请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办理需前往派出所或公安局,确保准备齐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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