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支付高血压导致的重疾理赔,保险持有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首先,保险持有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出具拒赔函,并要求保险公司提供拒赔的相关证据。其次,保险持有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并要求调解或仲裁。最后,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保险持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法承担保险责任,不得无理拒赔或者推诿拖延。 2.《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保险公司向保险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不成或者当事人不同意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的解释发生争议,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根据合同的实际意图作出裁决或判决。 综上所述,保险持有人可以采取多种措施进行维权,包括要求保险公司出具拒赔函、请求调解或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但需要注意的是,维权过程需要遵循法律程序,保险持有人应当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选择合适的方法来进行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