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学生证怎么搞 |
释义 | 办理学生证可到学校的教务处,有专门负责学籍管理的老师,本校学生如果需要办理学生证的话,一般是两种形式:1、学校统一办理,新生入学之后由学校统一办理,每个学期交回学籍管理老师负责“注册”盖章;2、学校不统一办理,有需要的学生由班主任出面到学籍管理老师那里办理学生证。 一、学生证补办所需材料: 1、近期免冠1寸蓝底照片一张; 2、与纸质版同款电子照片; 3、校园一卡通或身份证(现场办理时核验); 二、凭以下材料可到居住地(暂住地)学校提出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申请: 1、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暂住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原件、复印件; 3、其家庭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 4、其父母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的原件、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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