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他项权证由谁办理的问题 |
释义 | 他项权证是等买受人的产权证办理下来后拿到房管局办理抵押后的产物,由申请人办理。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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