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