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领结婚证分手彩礼还要得回吗? |
释义 | 如果未领结婚证而分手,可以要回彩礼。但如果符合以下情况,则不用返还:1.被认定为事实婚姻;2.同居两年以上;3.同居期间生育子女;4.所接受的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5.其他情形。未领结婚证分手可以要回彩礼。以下情况除外:1、双方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即双方已满足登记结婚条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育子女的;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5、其他情况也可以不予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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