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以大病不赔付为由拒赔ICD10疾病是否合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ICD10疾病是否合法,需根据保险合同条款、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分析。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免除条款需符合《保险法》相关规定。同时,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应严格遵守《保险法》和《保险合同法》的规定,不能违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订立保险合同,明确保险合同的标的、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责任、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解决保险事故的方式和期限等内容。” 2.《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订立保险合同不得有欺诈、威胁、利诱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 3.《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人不得以保险合同约定的事项以外的条件或者规定拒绝承保,不得要求被保险人承担与保险合同约定的事项无关的责任或者费用。” 4.《保险合同法》第十一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可以约定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但是不得免除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发生前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赔偿责任。”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患病或者发生身体伤害,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不得以未告知、事故发生前存在的疾病、手术、医学检查或者治疗、年龄、职业、原保险公司未承保等事项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保险公司在拒赔ICD10疾病时,需遵守保险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违反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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