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城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指导下进行,市教育局统一编制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宣传资料,下发到城区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城区各初中学校不得扣发宣传资料,要将阳光招生政策让每一个初中毕业生及家长知晓。所有学校通过各类渠道发布的招生信息,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各校一律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各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到初中学校对考生及家长进行招生宣传,更不允许与初中学校教师或领导建立任何招生委托关系,若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法律依据: 《2021年湖南衡阳中考招生实施方案》 (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分为二个批次。提前批:特长生的志愿;普高文化批: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 (二)初中学校要在中考前安排3个以上课时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课,帮助学生做好适合自身发展的选择,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同时充分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 (三)志愿的填报。6月1日至6月5日,市城区每位初中毕业生在监护人的指导下登录衡阳教育政务网和衡阳市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自主填报志愿。市城区考生可填报提前批志愿2个;填报普高文化批志愿5个(其中市一中志愿和市八中志愿限选填一个),志愿为平行志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