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告登记有什么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预告登记是为了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起到一种物权上的先行保障作用。在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买受人的权益,买受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一、继承的房地产可以立即出售吗 继承的房地产可以立即出售。继承人办理过户登记后,拥有继承房屋的所有权,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的,可以申请预告登记,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房地产的,不具有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抵押权预告登记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抵押权预告登记具有的法律效力: 1、预告登记的本质特征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效力,对后来发生的与该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对抗效力。 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权利性质可视为是一种准物权,或称之为“次抵押权”,其效力弱于抵押、保证、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物权,但优于债权。 3、预告登记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只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4、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目的仅是为了保障将来能对享有抵押权,即权利人依据预告登记享有优先设立抵押权的权利,在抵押权办理登记生效之前,权利人并不直接享有抵押权,亦不能据此主张享有抵押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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