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增值税是我国重要的税种之一,涉及到的征税范围非常广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征税范围是指对销售额、收入、购进额等符合法定条件的货物和劳务实行增值税的征收,其中,货物包括纳税人生产、加工、修理、加工修理或者购进的动产;劳务包括纳税人提供或者委托提供的各种服务。增值税可以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进行征收。其中,一般计税方法指的是纳税人在税控系统管理下申报销售额后扣除购进成本和费用所得到的应纳税额,按照税率进行计税;而简易计税方法则是以货物销售额进行计税,适用于年销售额不超过300万的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征税范围还包括一些应税行为的豁免和减免政策,如农产品、第一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销售,残疾人自由职业者提供的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天最多两小时的服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货物和劳务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征收增值税: (一)国内生产、销售的货物; (二)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理、加工的动产;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劳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