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四、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综合上面所说的,肇事逃逸受害者死亡那么就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罪,此罪名一旦被认定了那么就会按照此罪的处罚条款来进行给予惩罚,不仅要给予刑事责任的处罚,而且还要给予受害者所有的赔偿,所以,承担责任是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该做的事情,逃逸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