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和要点 工伤认定应注意: 1、提起工伤赔偿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意见的,法院不得受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负责工伤认定的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当事人受伤为工伤的,当事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和程序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要求所在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注意时间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如果单位超过时限,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其1年内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