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市医保退休办理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流程: 1.申请,我区单位参保人或非本市户籍的社会失业人员,参保单位到地税部门办理停保手续并确认当月扣费成功,在职工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带齐资料到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到其他相关部门办理退休后过渡性医疗保险等手续;我区户籍的社会化人员,参保个人到地税部门办理停保手续并确认当月扣费成功,法定退休年龄前3个月,带齐资料到荔湾区退管办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到其他相关部门办理退休后过渡性医疗保险等手续。 2.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的人员,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区退管办受理。 3.审查,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区退管办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4.决定,对材料符合的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5.送达,办理成功后在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法律依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七条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下列人员(以下统称退休延缴人员),可以继续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或者用人单位领取退休费的退休人员; (二)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延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四)符合国家和省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规定可以在本市延缴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人员。 本市户籍的退休延缴人员,不延缴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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