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最新量刑标准? |
释义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刑法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构成要件 刑法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构成要件为: 1、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 3、主体是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是直接故意。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刑法中如何规定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构成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六条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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