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前告知另一方患有精神病,否则对方可以撤销婚姻。根据《民法典》规定,患有重大疾病的一方应如实告知另一方,否则对方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不再禁止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情况。 法律分析 能够与精神病患者结婚,但在结婚前应该告知对方。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则应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如果没有如实告知,则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此外,“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再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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