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购买了重疾险,但被告知贫血不予赔付,我是否可以对保险公司提出异议?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是否赔付重疾险,需要根据保险合同中所列明的保险条款来判断。若贫血不在重疾条款内则保险公司有权拒赔,但被保险人可以就此提出异议并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解释说明。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六条:“保险合同生效后,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保险人不得以未履行合同前,被保险人未告知或者告知不完全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患本合同所列明的重大疾病所造成的直接医疗费用、住院津贴及一次性赔付。” 因此,被保险人可以对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并要求保险公司提供保险条款中贫血不在重疾范围内的解释说明。若保险公司无法提供明确证据证明贫血不在重疾范围内,则保险公司有责任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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