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消费者对保险产品不满意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协商解决:首先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保监会投诉。 2.仲裁申请: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解决争议。 3.诉讼维权:如果协商和仲裁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通过诉讼维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 对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等事项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条 仲裁委员会有权对有关仲裁事项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因合同、侵权、不当得利纠纷等财产性民事纠纷,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申请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