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拾得物行为拾得人如何去处理遗失物 |
释义 | 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拾得遗失物漂流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自拾得遗失物/漂流物之日起二十日内通知所有权人等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一、法律上遗失物品的界定方法是什么 遗失物是动产的所有人、占有人因主观上疏忽或自然原因致失落它处而失去控制的物品。 遗失物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须为动产。不动产如土地即使时间久远致边界不清也不构成遗失物。除一般动产外,有价证券、银行存折及各种证书等也属于动产范畴。 2、须无人占有。遗失物在拾得前必须不为任何人占有。判断占有是否丧失,应依社会一般观念,根据具体情况,考察原占有人是否具有事实上控制该物的可能性。仅一时丧失对物的占有,并不能构成遗失。 3、须非无主物。遗失物占有的丧失非基于所有人之意。 二、拾到遗失物毁损灭失怎么办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拾得人在捡到遗失物后,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 2、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3、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三、无主物的所有权归谁具体法律是怎样规定 无主物的所有权归谁具体法律的规定: 1、取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的费用,但不能要求支付报酬。但遗失物人发出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的,不得反悔;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同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聘公告。自有关部门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有关部门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损坏、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拾得人拒绝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的费用。也无权要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