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方协议签了,想去其他公司工作,可以吗 |
释义 | 签了三方协议以后,如果你不想去了,可以是可以,但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有两种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1、一个是毕业以后并签订了三方协议一年之内的改派,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约函,用人单位要是要求你缴纳不超过5000元的违约金,你就没有办法回避了,好处是恢复了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可以继续参加招收应届毕业生的招聘。改派的具体手续如下:在原来的签约单位交了违约以后(如果用人单位非要求缴纳不可,根据规定最多5000元),让你原来签约的公司给你出具一份解约函,收回全部各联三方协议表格,回学校办理新的三方协议,学校定期向学校所在省级教育厅办理领取三方协议更改手续,然后你就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重新找工作了。 2、二是到签订三方协议的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以后辞职,劳动者有自由择业的权力,用人单位不答复的一个月后视为有效,然后办理失业证,然后到你想去的单位再就业,好处是避免了违约金,工龄还可以接上,不过,很多就业机会是不招社会人才的,你有很多就业机会不能参加,就业范围受限制。 3、这里有关三方协议的其他内容。可作参考: (1)首先签订了三方协议,学校就十分方便统计毕业生就业情况了,同时也能确保档案投递的准确性,这也是为什么临近毕业辅导员会不停催促大家签三方协议了。具体来讲,“三方”指的是你本人、学校、用人单位,签了三方协议对你本人实际上也是一种保障,如果到时候用人单位临时毁约你可以获得保障。三方协议指的是学校,用人单位,大学生三人之间签订的合约,只是合约,并不代是劳动合同,只是双方达成了共识。如果在大学毕业前没有找到喜欢的工作,实际上也是不用必须签三方的。不签三方可能还能带来一些便利,例如毕业两年之内都算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不去用人单位不用赔违约金等等。 (2)如果不想去了,就直接和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讲,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会同意,也不用缴纳什么违约金。还有就是签完之后,同用人单位讲,并没有同意,而你又在这期间有签过什么附加条款,有的用人单位就怕大学生们出尔反尔,会让你签订其他条款,如果你不去了就要赔违约金,如果你实在不想去了,缴纳违约金就可以了。所以我们在签订任何协议和条款的时候,一要多问,多调查,以免以后后悔,如果不去了记得去学校办理新的报到证,要不然以后找工作不方便,而且档案没有地方存放,没有办法去人才中心。具体方面的内容,你可以去询问一下自己在校时的指导老师或是学长学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合同的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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