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拒赔的急性心肌梗塞重疾险是否可以进行重新评估?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拒赔的重疾险可以进行重新评估,但需要符合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保险合同是一种法律约定,保险公司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被保险人可以要求重新评估是否符合保险合同的规定。但是,重新评估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保险公司同意重新评估; 2.重新评估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 3.重新评估结果需要符合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条:“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原则。” 2.《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经协商reaches to a consensus, and draws up an agreement; where consultation fails, the party requesting the change or termination may bring a lawsuit before a people's court.”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被保险人未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保险人提供通知、证明或者说明,或者未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及时通知保险人或者未及时提供证明的,保险人可以暂缓赔付。” 综上所述,被拒赔的重疾险可以进行重新评估,但需要符合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并且重新评估结果需要符合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