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嫖娼未遂也不会构成罪。针对这种情况,警方会批评教育或者处于较轻的处罚。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将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教育其守法。 一、嫖娼的立案标准包括: 1、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二、嫖娼的处罚标准包括: 1、通常情况下会对嫖娼行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且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 2、如果已知卖淫女是不满十四周岁时,然后依然与其发生性关系的,那么可能就涉嫌强奸罪,一般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在嫖娼的人员已知自己已患有严重性病时,依然去从事嫖娼活动的,那么可能就涉嫌传播性病罪,一般会面临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嫖娼,是指以金钱、财物为媒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于金钱交易上的性关系。嫖娼在中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卖淫嫖娼更容易传染性病,梅毒,乙肝,艾滋病,等各种疾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