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有权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但是,保险人在承担赔偿责任前,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材料。因此,在理赔过程中,被保险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自己确实发生了急性心肌梗塞。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有权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保险人在承担赔偿责任前,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材料。”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被告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被害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认定,其中,医疗机构的病历、诊断证明等医疗证明材料,有利于证明被害人受伤的事实和受伤程度,应当予以重视。” 3.《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人身伤害的赔偿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为限。”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在理赔时需要提供与急性心肌梗塞有关的证明材料,以便保险人判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赔偿数额应当以被害人的实际损失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