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对丧失劳动能力、尚在校就读、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有支付能力的父母仍需要给付必要抚育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