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可以调解或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时应该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则批准离婚。出现重婚、家暴、赌博等情况,也应该批准离婚。如果妻子不同意离婚,男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通过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该进行调解。如果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就应该批准离婚。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调解无效,应该批准离婚:(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2)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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