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执行程序首先必须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 立案 受理后,由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申报自己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不按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和扣押,并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客观: 《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 强制执行 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