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孩子是男方来抚养的情况: 1、孩子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孩子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孩子母亲没有经济收入,不能给孩子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