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诉讼参与人包括下面三种类别: 1、刑事案件的诉讼参与人有: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2、民事案件的诉讼参与人有:当事人、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 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3、行政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参加人(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和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 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有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当事人是在刑事诉讼中处于原告或者被告地位,与案件的诉讼结局有着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对刑事诉讼的进行、发展和结局起着很大的作用,当事人在诉讼中或者是原告,或者是被告,或者地位相当于原告或被告。当事人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也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当事人为保护自己的利益而参加诉讼,与刑事诉讼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