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发明专利权是行政许可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许可是指由行政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而发明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根据专利权人的申请,授予其一定范围内,就该项发明创造可以独占实施的权利。 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 第二十二条 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专利法》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专利法》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专利法》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