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是可以补交的,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职工未缴纳 社会保险 费,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办理补缴业务。 社保是不能个人补缴的,补缴必须是单位。 1、单位 营业执照 复印件; 2、《 北京 市补缴基本 养老保险 费申办单》; 3、《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4、《基本 医疗保险 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5、“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生成数据文件的U盘。 6、 工资 支付凭证原件 7、 劳动合同 原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